

在旁人看来,大学老师这份工作令人羡慕,工作按部就班又相对自由,但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石艳芳这里,这份工作同样充满挑战,尤其是肩负的科研工作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她的“对手”不是某个学术观点,而是藏在大量司法实践和复杂现实背后的“真问题”,是那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却迟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法治难题。
始终以问题为导向
石艳芳做研究,不追热点,不迷概念,就看现实里有什么绕不开的难题。她不会为了凑观点、发论文而做无用功,也不会盲目跟风搞科研,而是把研究理论实实在在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背景里,从司法实践中找课题、找方向。
就说她深耕多年的环境刑法研究,最初的缘分就源于对司法现实的密切关注。“我观察了很久,发现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咱们刑法里虽然设置了不少环境犯罪的罪名,可到了司法实践,效果总差点意思。”这话她不是凭感觉说的。石艳芳坦言,在长期的学术观察和案例梳理中,她发现环境犯罪治理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刑期普遍偏低,对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震慑力不足;附加刑设置缺失,没法从经济和职业上形成有效约束;责任认定难度大,很多破坏环境的行为,主观过错和证据固定都很困难。更关键的是,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和公安、检察部门的刑事司法衔接不畅,存在案件移送难、证据转化难的问题。
这些实实在在的问题,没有回避的余地,也正是这些问题,成了她深耕环境刑法研究的出发点。
坚持系统思维解题
在石艳芳看来,找到问题只是开始,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环境犯罪治理这事,得从根子上捋一遍。
她提出用“新人类中心主义”重塑环境刑法价值基础,强调环境利益与人类利益并重,使生态法获得刑法上的独立地位。在此基础上,她主张将环境犯罪独立成章,通过引入相对严格责任、设置危险犯、完善资格刑与财产刑配置,使刑法能够更早介入生态风险治理。
石艳芳不只看价值理念,还系统梳理刑罚体系的问题。自由刑偏轻,她建议提高部分环境犯罪的最高刑期;财产刑适用不足,她提出完善限额罚金制度;资格刑缺失,她主张引入行业禁入等措施。从经济激励和职业约束两个层面,降低再犯可能。
但石艳芳没只停在刑法内部思考。案子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中间经常卡壳:移送标准太高、证据转化困难、部门协同不足……她提出以检察机关为枢纽,加强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协作,优化移送流程,完善证据转化规则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环境犯罪进入刑事程序的可行性。
石艳芳常说一句话:“环境犯罪治理,不是刑法一家的事。它牵扯行政监管、牵扯公共政策、牵扯整个发展方式。得用系统思维,把这几条线拧在一起,才能织成一张能兜住问题的网。”
以师者为己任
石艳芳带学生,不搞灌输,而是以身作则。她把自己的科研经验和学术理念摊开来讲,鼓励学生盯着国家发展大局,从现实需求里找研究题目,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创新能力和责任担当。
她常对学生们说一句话:“你们做研究,不是给我做,是给现实做。问题从哪儿来?从现实里来。答案回哪儿去?回到现实里去。能解决问题的研究,才算数。”
石艳芳不光这么说,也这么做。每次带着学生做课题,从搜集材料、分类编号到提取内容、归纳类型,每一步她都盯着。学生们表示,石老师看材料比他们还细,有时候漏掉的关键点,她一眼就能挑出来。
这份用心,也结出了实实在在的果实。2023年,石艳芳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荣获河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她本人也获评河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对石艳芳来说,这份荣誉不仅是认可,更让她更加坚定:培养出一批心怀家国、脚踏实地的青年科研人才,就是她学术道路上另一份重要的使命。
认识石艳芳的人都说,她身上有股劲儿。
这股劲儿,不是非要把论文发在顶刊上,不是非要把项目做到多高级,而是科研上想不通的事,一定要想通,看不明白的问题,一定要看明白。
这就是石艳芳——把问题一个个碰下去,把路一步步蹚出来。
古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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