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多亏了你们,这笔钱才能这么快就拿到手里,我的这件烦心事可算了结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7月15日,在惠济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业主与施工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3.5万元的执行款。
房屋装修完了,装修款迟迟要不来
原来,2019年,毛某在郑州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
随后,毛某将房子的装修事宜全权委托给了方某,双方为此签订了一份书面装修合同,合同中约定,方某承包毛某房屋的装修工程,工程总价为82000元,工期两个月。
合同签订后,毛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在装修过程中,双方因就装修细节问题有不同意见数次产生争议,随后毛某更是以装修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方某停工。
方某停工后,毛某一直未能支付剩余装修款项。
方某多次向毛某追要余款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毛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方某装修款3.7万余元。
后毛某不服,提起上诉,郑州中院二审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判决生效后,毛某并未履行,方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努力,施工方终于要来了3.5万装修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毛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毛某则表示,其因方某装修质量有问题,所以才不履行。
执行法官遂对其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劝说其与申请执行人方某充分沟通,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面对面协商。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毛某与申请执行人方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毛某一次性向方某支付装修款35000元,余款方某自愿放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和解协议达成后,毛某当场履行完毕,该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双方签订合同,装修质量等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事先最好明确
执行法官随后表示,因房屋装修涉及原材料、器具等的采购、安装以及整体设计、工艺等问题,法律关系复杂,容易导致纠纷产生。加之信息和专业能力的不对称,使得业主对施工方存在一定的不信任心理,更是加剧了这一现象。
为此,提醒广大民众,无论是委托专业装修公司还是亲朋好友装修,都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对装修预算、原材料市场价格等有个较为基本的了解,同时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施工方。
二要与施工方签订书面的装修合同,并在合同中对容易引发纠纷的装修范围、装修价格、装修进度、付款期限、装修质量、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作出清楚明确的约定;
同时做好过程监管,对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增项、减项,如对主材、辅材品牌及型号特殊要求,对施工工艺的特别需求,应当及时进行书面确认,必要时在合同中注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三要注意提高证据意识,对装修过程中双方签署的书面材料、往来的微信记录、短信记录、转账记录,房屋装修前后对比的相关视频、图片资料等,都要注意留存,从而在纠纷发生时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张梦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