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两车连环撞人,谁的责任更大?

2025-10-23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被车撞倒在地,5分钟后又被第二辆车碰撞后死亡,两车责任如何划分、如何赔偿?今天,新密市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已审理的这一起连环交通肇事案,杜某、王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事故致人死亡,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新密市的杜某驾驶机动车在新密市区行驶时,与同向在公路上行走的姜某相撞,导致姜某受伤倒地。事故发生后,杜某留在现场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并报警,但未及时放置警示设施。5分钟后,王某驾驶机动车沿同一路段行驶,与倒地的姜某发生二次碰撞,王某驾车逃离现场。姜某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杜某负第一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第二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杜某因驾驶的车辆未购买保险,个人赔偿了姜某近亲属部分损失;王某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赔协商保险进行赔偿姜某损失,超出交强险赔付范畴的王某自行给付。随后,杜某和王某均与姜某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姜某近亲属出具的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犯交通肇事罪,法定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同时自愿认罪认罚、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谅解,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及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王某存在肇事后逃逸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其法定刑幅度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鉴于其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全面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依法对其减轻、从宽及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说法:发生交通事故应避免造成二次事故

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时刻绷紧法治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驾驶机动车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密切观察道路情况,遇行人、非机动车需提前减速避让,坚决杜绝超速、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防范事故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报警、救助伤者外,必须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提醒后续车辆避让,避免二次事故造成更严重后果。同时积极与被害人亲属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以实际行动体现悔罪态度,争取依法从宽处理。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马营慧 谢震

分享到: 编辑:刘潇潇 统筹: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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