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醉酒驾车连撞4车,弃车逃逸拘役3个月

2025-08-27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清晨5时30分许,司某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沿新密市某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因酒后失控,车辆先后与停放在路边的四辆小型汽车发生连续碰撞,造成多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司某并未主动报警、保护现场,而是选择弃车逃离。今天,新密市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已审结的此案。

经公安机关迅速侦查,司某很快被抓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76.6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司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司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具有多项从重情节: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且负全责,事故后逃逸,造成多辆车辆受损,社会危害性较大。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已赔偿部分车主损失,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最终,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司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说法:发生事故后逃逸更是错上加错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极端漠视,发生事故后逃逸更是错上加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马营慧 杨志伟

分享到: 编辑:陶莎 统筹: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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