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游戏大额充值,家长申诉退款却遭拒,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今天,来看看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2025年寒假期间,快12周岁的小晨在郑州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微信小程序游戏中多次充值,累计金额2万余元。小晨母亲发现后向平台申诉退款,却遭到拒绝。郑州某网络科技公司称无法确认充值行为系未成年人所为,且小晨母亲在申诉后仍有充值记录,因此不同意返还充值款。双方协商未果,小晨母亲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从游戏充值的记录上看,部分充值行为发生在上学时段,不符合未成年人的生活规律。同时,在小晨母亲发现并向游戏平台申诉后,该游戏账号仍有多笔充值记录,说明家长在监护管理上存在疏忽。结合双方证据,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网络科技公司返还小晨母亲1万元充值款。
说法: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能否退还需要考虑多因素
充值金额的合理性。要看该充值行为是否与充值人的年龄、智力水平相适,若充值金额远超其经济认知能力,则未成年人无权独立实施该充值行为,家长可以向游戏平台追回其充值金额。
证据的充分性。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家长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游戏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操作的。我国《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