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交费后发现身体不适合学车,培训费能退吗

2025-07-15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50岁多岁的张女士想学车,可报名缴费、体检后,发现自己记忆力和视力都不适合开车,随即要求驾校退费,但遭到拒绝。转眼3年,今天,记者从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获悉,这起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已调解结案。

今年55岁的张女士因为学车的事情,已经烦恼了三年。

2022年6月,张女士与某驾校签订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约定张女士支付培训费用2380元,某驾校为她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张女士签订合同当天就全额支付了培训费用,并按要求自费完成了体检。

然而,张女士很快就发现,随着年龄增加,记忆力下降和视力都有不适合开车。直到2025年6月,张女士没有参加任何驾驶培训课程,某驾校也未提供任何培训服务。张女士多次找某驾校希望退款,却被告知驾校因已实际支付建档、照相、客服服务提成等相关费用,且当时签订的合同中有“因个人原因概不退费”的条款,遭到拒绝。

张女士来到法院起诉,希望能退回相关费用。双桥法庭庭长申晓娟作为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纠纷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驾校当庭退还张女士培训费1800元。

说法:消费前要量力而行,避免“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日常生活中,像张女士遇到的类似问题,是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的一种,常见于餐饮、培训、美容美发、文化娱乐、商超零售及体育健身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相关的行业。这种消费方式,客观上有助于缓解经营资金困难、促进投资和降低消费成本、促进消费,但对消费者也存在一定风险。在此要提醒大家,消费前要量力而行,避免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问题,也要注意核实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对频繁更换店名、店址的企业保持警惕,缴费期限尽量不要超过3个月。要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留存付款记录、服务承诺截图等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更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雯静

分享到: 编辑:陶莎 统筹: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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