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网上售卖饲料,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法院审理后判决商家三倍赔偿。又是一年“3·15”,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公布这起消费者维权案例,提醒您若遇消费陷阱,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安徽省灵璧县养殖户陈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抗毒宝”饲料时,商家宣传网页中醒目标注该产品含有黄芪、连翘、大青叶、金银花等六味中药成分,并承诺具有预防非瘟、增强免疫等功效。陈某支付3900元购得100件“抗毒宝”产品后,发现实际产品中仅含黄芪、甘草、蒲公英三种成分,使用后未见效果。陈某遂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主张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商品“抗毒宝”的实际成分与商家宣传的成分严重不符,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判定商家构成欺诈。依照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规定,判决商家向陈某退还货款39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1700元。
提醒:筑牢消费权益保护防线
消费者在享受便捷购物体验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消费陷阱。部分商家为了推销产品,对产品的成分、质量、性能等方面进行虚假宣传,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应提高警惕防范风险,当遭遇欺诈行为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完整的交易记录、付款凭证、签收时的验货记录等,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郑嘉伟 任家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