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收购营业执照、银行开户单、U盾、银行卡、公司公章,一套轻松获利超过万元!”“长期收购对公账户,3000元一单,当天结款!”……当有人告诉你这是轻松赚钱的良机时,你会心动吗?如果动心了,那么你可能即将掉入陷阱和骗局。今天,记者从郑州航空港区法院获悉,该起刑事案件已有最新进展:被告人徐某某等4人获刑。
2022年5月,徐某某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在网吧结识违法从事有偿收购公司营业执照的马某(另案处理)。马某称用自己的信息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就能轻松赚钱。徐某某一时心动,按照马某的指点,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营业执照、印章和对公账户。办理完毕后,徐某某将以3000元的价格将其全部出售给马某。随后,徐某某先后介绍陈某、杨某等7人使用本人信息申请注册公司、开设对公账户,并将全套手续转卖给马某,自己从中赚取提成。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某等4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在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后,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刑罚,同时对违法所得利益予以追缴。
说法:买卖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为电信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及公务活动进行管理的重要载体和依据,制作、使用的合法性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诚信,任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营业执照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定程序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对公账户是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本身不属于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但对公账户通常是与营业执照捆绑进行买卖,因此买卖包含营业执照在内的成套对公账户,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法官同时提醒,作为电信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买卖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不仅涉及到私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还为电信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犯罪团伙通过购买对公账户,可以更加隐蔽地进行资金转移和洗钱等活动,从而使得电信诈骗案件更加难以追溯和打击。因此,作为司法机关,必须对此类犯罪高度重视、严厉打击,斩断电信诈骗犯罪的灰黑色产业链条。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邢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