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培训机构给孩子报名钢琴课并预交全部课程费用,却因教室装修导致培训地点发生变更,家长诉至法院要求退费胜诉后,对方依然迟迟未能退款。4月17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这起培训机构“退费难”引发的纠纷。
某培训中心是一家专门从事少儿钢琴培训的连锁培训机构。2019年3月,王某在该公司一家门店为女儿小王报了钢琴培训课程,并预交2万余元培训费。2024年2月,某培训中心工作人员通知王某,其女儿经常上课的网点教室需要装修,小王可以到5公里外的另一家教学点上课。王某在换地点上课一段时间后,觉得该教学点离家太远、接送较难,加之此前上课的网点一直未能恢复营业,便向某培训中心申请退款。该中心认为,双方签订培训协议时,已经约定上课之后概不退费,中心运营也有成本,小王因自身原因不愿意上课,与该中心无关,故不愿退费。王某多处讨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的钢琴班入学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某培训中心单方变更原约定的培训地点,且变更后的培训地点由于距离较远给王某造成明显不便,导致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已构成违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令某培训中心退还王某剩余课程费用806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某培训中心已处于停业状态,其法定代表人李某虽然签收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但既未按期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退款义务。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该培训中心名下可供执行的存款,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4月16日晚,执行法官找到李某并将其拘传回法院。起初,李某以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困难为由推诿,经过执行法官多番融情于理的劝说,李某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项。最终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培训中心一次性退还王某课程费用8000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当庭履行,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说法:预付式消费要尽量签订书面合同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预付式消费纠纷。预付费消费模式中,服务地点的远近、交通便捷性、周边环境,对消费者决定是否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有重要影响,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购买预付式服务时,首先应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经营稳定的机构,以降低消费风险。其次,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并注意在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地点、期限等关键因素。同时要认真审阅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关于退费等相关条款的约定,谨防“霸王条款”。此外,注意妥善留存合同、消费凭据、聊天记录等关键性证据,以备维权所需,在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培训机构而言,要依法诚信经营,提高行业自律,助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