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车款+三倍赔偿!买辆二手玛莎拉蒂,隐瞒了4次事故,法院判了

2023-12-14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买到手的二手玛莎拉蒂出过4次事故,二手车销售公司却没有告知!今天,记者从金水区法院获悉,这事儿有了最新结果,金水区法院判决,退还车款53.5万元,并且3倍赔偿160.5万元。

王某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张某的推荐下,花了53.5万元买下一辆二手玛莎拉蒂,合同约定该车是精品车,无重大事故、无水泡、无火烧等情形。可两年后,王某委托朋友卖出该车时,查询到该车在交付给王某之前存在4次事故,且存在重大事故的情形。王某认为该公司在出售时故意隐瞒车况,自己遭遇欺诈,与张某及汽车销售公司协商退钱及赔偿,但迟迟未能解决。王某将该汽车销售公司和张某及车辆原产权登记人陈某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请求撤销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判令被告退还购车款53.5万元,并按照购车款的三倍赔偿160.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汽车销售公司作为专业的二手车经销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隐瞒了案涉车辆存在重大事故的事实,已经构成欺诈。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王某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汽车销售公司退还王某购车款53.5万元,并赔偿损失160.5万元;王某将玛莎拉蒂车辆返还给汽车销售公司。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说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可要求增加赔偿

法官表示,根据《消费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分享到: 编辑:朱琳 统筹:杨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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