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点进来,瘦三斤!就问你们敢不敢?”明知有害还让你吃了减肥,这伙人栽了

2023-11-10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动动手指就能瘦?一些卖减肥药的不法商贩就是利用了人们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在“减肥神器”产品中添加西布曲明之类的有毒有害原料。今天,河南高院“豫法阳光”发布这起案件告诉你,减肥千万不能走“捷径”。

一次偶然机会,焦作的黄先生发现某减肥药店老板的朋友圈销售一款韩国减肥酵素,一盒960元,试用装7粒260元。于是,他就买了7粒,吃了两次。结果,每次吃完后就感到头痛难忍、心慌恶心。他觉得买到了不合格产品,于是就向公安机关报案。

侦查发现,2020年3月份至5月份,被告人欧阳某某雇佣被告人蒋某某、薛某通过购买西布曲明、山梨糖醇等原料,用生产糖果的压片机生产加工成不同形状的糖果压片、胶囊,宣称具有减肥功能,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该产品在天津和河南地区的销售额高达143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飞、张某等多次从欧阳某某等人处购买含有西布曲明的糖果压片,自行设计产品内外包装,并从淘宝网购买防伪标签,以进口韩国Best减肥酵素的名义通过网络发展代理对外销售,涉案金额20余万元。

经鉴定,欧阳某某等人生产、销售的糖果压片及案涉韩国Best减肥酵素中,均检测出西布曲明等有毒有害成分。研究显示,西布曲明在服用过程中,会出现头晕、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等不良反应,可增加心血管的风险,包括心梗、脑卒中、心脏骤停、心血管死亡等。2010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禁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但直到现在还有一些减肥药在违法添加这种成分。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欧阳某某、蒋某某、薛某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张某飞、张某等销售明知掺有西布曲明的减肥酵素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欧阳某某、蒋某某、薛某、张某飞、张某等人11年至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0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欧阳某某等人提出上诉。焦作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禁用药物的案件,具有一定的社会警示意义。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理性减肥,生命健康更可贵。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分享到: 编辑:朱琳 统筹:杨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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