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钱都是她自愿给我花的,根本不算我借的!”7月15日下午,巩义市法院执行局内,年轻小伙刘某冲着执行员刘佳佳直“喊冤”。其中有啥具体内情,一起来看看。
2021年8月31日,家住四川的女孩马某和河南巩义的男孩刘某通过某社交平台认识并添加为微信好友,两个00后年轻人,志趣相投,相见恨晚,双方于9月4日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随后的交往过程中,俩人感情逐渐稳定,刘某便多次以各种理由借款,其中100元以上的借款共计7200元。后马某多次催要欠款,刘某一直推脱。无奈之下,今年6月,马某凭借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诉至法院。刘某接到法院开庭传票后,一直没当回事儿,开庭当天也未到庭参加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刘佳佳将刘某传唤到庭,经询问,刘某对借款事宜拒不承认,还表示,“我都想不通马某为啥要告我,我俩是男女朋友关系,那些钱是她自愿赠与我的。”在执行干警的析理说法下,刘某表示愿意还款,但由于手头紧,只能先还2000元。眼看刘某又要开始拖延战术,刘佳佳表示必须全额履行还款义务,如不还钱就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看着拘留通知书,刘某当天下午即返还全部欠款,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表示,恋爱期间,经济往来要保持理性,充分考量借款目的、数额大小、偿还能力、对方人品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因素,提高警惕、谨慎借款,莫被“爱情”冲昏头脑。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贾凤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