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为你们点赞,调解结果我们很满意。这要是打起官司,肯定很麻烦。”7月18日,巩义市回郭镇法庭来到清西村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员竖起大拇指。
6月底,孙某骑电动车,沿回郭镇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清西某店铺门口时,与正在清西村路口由北向南步行的柴某相撞,致车辆受损,柴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后柴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巩义市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孙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柴某负次要责任。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引发纠纷。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论的赔偿金额问题,认真梳理案情,向她们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案例,让孙某清楚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1小时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确定赔偿金额为5000元,因此前已支付1700元,孙某当场一次性赔偿柴某3300元。这一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杨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