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信用卡欠款35万元还不上被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使用信用卡,千万不要自己的“信用”丢失

2022-06-23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信用卡消费已成为不少人生活中常态,但在“刷卡一时爽”的同时,因部分信用卡持卡人逾期还款所引发的纠纷也有所增长。6月21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就执结一起信用卡纠纷案,经过法官多番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了30万余元的执行款。

4年多花掉信用卡35万元,还不上被银行告上法庭

2017年5月,被执行人常某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双方签订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对于非现金交易,免息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6天,常某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享受免息待遇;未按期偿还全部款项但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应支付透支利息;在还款日之前未偿还账单最低还款额的,除按照约定利率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常某签字确认后,某银行依约向常某发放了信用卡,常某随后开始使用该卡消费。截至2021年10月,常某共欠某银行本金、利息等共35 万余元。某银行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判还款仍没还上被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常某与某银行签订的信用卡领用合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常某使用涉案信用卡透支消费后,没有按合同约定向某银行及时归还本息,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某银行要求常某偿还本息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民事判决,判令常某偿还某银行本金、利息等共计35万余元。

因判决生效后,常某未能履行,某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敦促常某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常某则以手中没钱等为由百般推脱,承办法官经查询,发现该常某一银行有数万元存款,遂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划扣,并继续与常某沟通、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促使常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常某一次性向某银行偿还30万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随后,常某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了剩余执行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使用信用卡消费,千万不要让“信用”丢失

承办法官也随后表示,信用卡作为时下流行的消费工具,是一把“双刃剑”,在便利我们的生活消费的同时,如果持卡人使用不当、不遵守规则,盲目消费,则有可能“透支”自己的信用,造成债务危机,甚至因此触犯法律。为此提醒广大市民,应注意合理正确使用信用卡:一要详细阅读银行的信用卡章程,合理使用信用卡,妥善保管好密码,要清楚并知晓违约金、罚息、利息等费用的计算方式,不套现、不把卡片出借给他人,保护好自己的“征信”。

二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量力而行,对于接到银行的分期邀请电话,要权衡利弊,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作出决策,千万不要因为“好面子”及一时冲动去购置自己经济承受能力外的东西,以免逾期,让“信用”丢失。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张晓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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