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集中宣判6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62人获刑

2019-02-02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磊 文/图


春节临近,为让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今天(2月1日),河南法院集中宣判6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涉案金额455万元,对62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有力打击和震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也提醒您遇到需要转账、投资之类的电话、广告,一定要核实不要轻信,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1.电话抽奖骗局电信诈骗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查明,孙永贤组织人员向不特定对象拨打电话,谎称对方系被抽取到的幸运客户,以赠送“清明上河图”等所谓礼品为诱饵,共诈骗2699笔2618111元。

孙永贤还帮助杨林成立的“天宸公司”诈骗26笔51643元,帮助张骞成立的“建华公司”诈骗194笔105068元。已查实的被害人有150余名,遍及全国18个省市。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孙永贤的电脑中提取公民个人信息51169条,从杨林的电脑中提取公民个人信息168588条。

法院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5万元。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索飞飞等4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判处陈晴晴、张宇梅等15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7年不等,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判处杨林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杨林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1万元。

2.发布高额投资回报虚假广告骗钱

河南镇平县法院审理查明,林晨光、冯渊等人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高额投资回报的虚假广告,诱骗被害人到虚拟交易平台投资。犯罪集团以被害人损失额为盈利点,共骗取钱款126.0966万元。

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林晨光、冯渊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张飞、谭永坤等29人有期徒刑2年至12年零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3.打电话虚构保健收取建档保管费

河南汝阳县法院审理查明,秦绍龙雇佣柳文凤、彭艳婷、王文雅为工作人员,向不特定的被害人打电话,谎称是“北京中老年协会”“中老年帮扶救助委员会”等工作人员,自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累计向850余人拨打电话,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382024.1元。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秦绍龙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柳文凤、彭艳婷、王文雅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至4年不等,并处罚金。

4.假冒微信收款二维码充值诈骗

河南息县法院审理查明,梁建海、陈海收集微信收款二维码提供给陈计晓等人挂在网络游戏交易平台上,通过被害人扫二维码充值的方式,实施诈骗钱财。梁建海、陈海骗取他人钱款106650.71元。

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梁建海、陈海有期徒刑5年、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

5.微信群“微粒贷”诈骗案

河南息县法院审理查明,盛昌在微信群内宣传办理“微粒贷”的虚假信息并推送“陈经理”名片吸引被害人添加该微信,后“陈经理”谎称可以帮助被害人开通“微粒贷”,但需要收取手续费为由,介绍被害人添加盛昌冒充的财务人员微信,盛昌收到被害人转账支付的手续费后将赃款转移。盛昌诈骗他人钱财68140元。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盛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6.窃取他人QQ账号和密码冒名骗钱

河南息县法院审理查明,黄福华、黄福港、吕绍勇通过木马软件窃取他人QQ账号和密码,假冒被害人好友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以借钱为由,黄福华、黄福港共同诈骗7702元,吕绍勇诈骗4700元。

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黄福华、黄福港、吕绍勇有期徒刑1年、1年、10个月,并处罚金。

分享到: 编辑:李粮辰 统筹:杨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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