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同货款遭拖欠怎么办?“三步走”成功追回

2026-01-30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放心,你给我供应汽车配件,我按月支付付款……”2025年年初,一汽配公司与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口头约定,本以为长期合作伙伴会继续愉快地合作,没想到,销售公司最后拖欠货款7.9万元,汽配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将销售公司告上法庭。今天,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调解协会获悉,该起案件已有最新进展。

据了解,自2025年中旬开始,销售公司开始拖欠货款。截至2025年11月,销售公司累计拖欠汽配公司货款共计7.9万余元。汽配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销售公司支付货款7.9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本息合计8万余元。

可是双方仅有口头约定,缺乏书面合同。汽配公司主张的7.9万余元欠款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销售公司是否认可该金额?在无书面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如何平衡双方利益?

中原区调解协会调解员卢华接到案件后,针对涉企纠纷特点,制定“证据核实—法理分析—利益平衡”的三步走调解策略。

首先,调解员联系汽配公司,指导其提交详细的供货凭证、双方微信对账记录,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客观真实性。随后,调解员联系销售公司,与其核对相关证据材料。经核对,销售公司承认确实存在欠款事实,对7.9万余元的本金数额未提出实质性异议,但表示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并非恶意拖欠。

第二步,在掌握情况后,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背对背”沟通。对销售公司,调解员指出,根据《民法典》第469条,口头约定同样受法律保护。若因为几万元货款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败诉后需要全额偿还本息,还需要承担诉讼费用。除此之外,一旦企业涉诉甚至被进入执行程序,将严重影响企业征信,不利于企业后续的正常运行。

对汽配公司,调解员首先安抚其焦虑情绪,客观分析诉讼的时间成本。虽然法律上支持利息诉求,但考虑到销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强制执行可能面临“执行难”或周期长等问题。调解虽然需要让渡部分利益,但能够切实、快速地回款,实现“落袋为安”。

第三步,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协商还款方案,引导双方考虑过往合作经历,建议汽配公司在利息和款项上做出适当让步,并督促销售公司拿出诚意,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以信用换时间。

经过多轮磋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汽配公司自愿放弃对资金占用利息的主张,同意将还款总额调整为7.7万元,由销售公司分三期支付。若销售公司任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汽配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可重新主张原已放弃的利息与货款差额。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高宜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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