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故事丨赔偿还是“讹诈”?骑车撞人惹纠纷调解员细心“点化”

2025-11-07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多亏调解员,连下班时间都在认真负责地为我们调解……”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顺利调解后,当事人李某感慨地说。而这背后,是调解员成功将对立的情绪转化为理性的共识的辛勤付出,一起来看看。

今年7月2日,白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人行道时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头部、肩膀等多处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白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于7月2日至8月12日在郑州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软组织损伤,需后续康复治疗。由于双方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李某向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白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在了解纠纷情况并征得双方同意调解后,立案庭引导当事人通过综治中心化解该矛盾,并由法院驻郑东新区综治中心的调解员马子晴介入处理。马子晴发现矛盾的核心不止在“赔偿金额”,更在“情绪沟通”。李某作为无责方,因伤情影响生活和工作,对白某的冷漠态度颇感气愤;而白某则认为李某有意“讹诈”,并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沟通。针对双方隔阂较深的状况,调解员多次电话沟通,最终促成双方愿意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围绕误工费的计算再次发生争执。李某提供的工作证明属于个人劳务性质,账面收入不稳定,白某对此强烈质疑,认为其误工费标准过高且证据不足。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关键时刻,调解员以“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一方面,帮助李某理性看待自身诉求,并在法定框架内提出略低于原诉讼金额的参考数额;另一方面,向白某释明“赔偿”并非“讹诈”,而是依法应尽义务。同时,马子晴以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和信用风险等方面,引导双方从现实角度进行权衡。在调解员多次往返沟通与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白某一次性赔偿李某1.7万元,当场履行完毕。该起历时一个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窦萌萌 文/图

分享到: 编辑:刘潇潇 统筹: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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