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已启动实施。为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护,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今日联合发布通知,“新标准”调整新增了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2个职业病类别,今年年底前,我省职业病防治机构要力争能够提供新增职业病的诊断及治疗康复服务。
据介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指导做好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一个重要依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广大劳动者对扩大职业健康保护范围也提出了新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国家对职业病目录做了调整,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与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两个职业病类别。
调整后的《目录》新增了职业病类别和病种,拓展了职业健康保障的群体和受众,体现了对一线劳动者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职业群体的关心爱护;个别疾病调整分类,个别疾病单列并调整了分类,调整后的《目录》更加科学合理。具体来说,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疾病预防控制局通知要求,国家“新标准”已于今年8月1日启动实施,各地要尽快开展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服务能力摸底,组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与职业病诊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习,着重掌握《目录》调整内容、《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以及相关防治知识;按照标准配备神经电生理检查和腕部高频超声检查仪器设备,加强新增病种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能力建设,培养新增病种诊断医师,有序开展备案工作。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业病特别是新增病种检查、诊断与鉴定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和鉴定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管理,确保诊断证明书的书写、审核、送达、保管等全流程管理规范化;要持续优化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服务流程,推进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精准推送检查结果和相关防治知识。
为确保新政“落地”,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平顶山、新乡、焦作等地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要积极与辖区诊疗康复实力强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沟通协作,争取专业知识和技术力量方面的支持,力争年底前能够提供新增职业病的诊断及治疗康复服务;各省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补齐职业健康检查短板,力争年底前辖区至少备案1家新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托辖区诊疗康复实力强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会诊或会商机制,确保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公正、科学、准确。
记者 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