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滑雪受伤,医疗费谁该掏?

2024-11-26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冬天来了,滑雪也将迎来热潮,那么,如果在滑雪时摔伤,医疗费应该谁来承担?今天,一起看看金水区人民法院发布的这起案例,关键时刻或许能用上。

陈某和家人在某滑雪场滑雪,陈某在从上往下滑的途中,因看到滑雪场的隔离墙就想绕过去,绕过去后又看见护栏,避让不及摔倒,导致左膝关节损伤。事故发生后,陈某的丈夫立刻将其背到滑雪场售票口并告知滑雪场,滑雪场工作人员让陈某自行去医院就诊,并告知所有医疗费用由滑雪场承担。陈某治疗共花费3.7万余元,滑雪场在某财保公司投有公众责任保险,陈某与滑雪场、财保公司协商理赔无果后,将滑雪场、财保公司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财保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3.7万余元,不足部分由被告滑雪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滑雪场辩称,滑雪场周围均设有安全网,防护海绵等安全设施,在管理的场所内及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情况设立了安全告知牌,配备了相应的有效预警、警告、指示说明,以防止他人人身遭受损害。陈某作为成年人在明知此项运动有风险还进行游玩的情况,应自甘风险,所以陈某所有的花费应自己承担。同时,陈某及其丈夫多次联系滑雪场为其开具证明:其受伤为个人行为,无第三方责任,也自证了其受伤与滑雪场无关,系个人行为导致。

财保公司辩称,滑雪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陈某没有证据证明滑雪场存在过错,滑雪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财保公司也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在滑雪场滑雪时受伤,支出医疗费3.1万余元。在陈某已明确告知被告滑雪场自己受伤的事实后,滑雪场未能及时提供相应的救助,应对陈某受伤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酌定滑雪场承担30%的赔偿责任。滑雪场在财保公司处投保有公众责任险,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3万元。因此,法院依法判令财保公司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9700余元。

提醒:享受速度与激情的同时,必须警惕潜在风险

滑雪场作为经营者,对游客负有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救助义务。同时,各位滑雪爱好者应对滑雪运动的风险系数及后果有充分了解和认知,在享受速度与激情的同时,必须时刻警惕潜在的风险。陈某在面对滑雪场的隔离墙时,未及时回归安全地带,故对自己摔倒受伤的后果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云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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