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没戏了’,可咱法院还是想办法帮我们把钱要回来了!”近日,拿到被拖欠的8万元工钱,申请执行人郑先生说道。今天,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该起案件。
郑先生是一名“包工头”,经郑州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招揽,郑先生组织了几名同乡到郑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工地进行施工。郑先生等人完成任务后,20余万元的劳务费却一直没有结清。
经过反复催讨、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工程总承包方建筑工程公司和劳务分包公司仅支付11.6万元。为讨要剩余的8万多元,郑先生将刘某起诉至中原区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然而刘某却未依照调解书的约定如期履行。无奈之下,郑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面对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被执行人刘某却玩起了“失联”,经过多轮查控,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首次执行程序以“终本”结案。终本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刘某曾在原施工工地出现。经过摸排,执行干警在工地现场找到“躲猫猫”的刘某。
在法院执行局,刘某仍称无力支付,请求再多给一些筹款时间,但前几次被“放鸽子”的经历已经让郑先生对刘某彻底失去信任,不同意协商。听到即将被拘留的消息,刘某诉苦道,并不是自己不想还,而是工程的总承包方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大笔款项,造成劳务费迟迟无法结清,自己也很无奈、两头为难。
郑奇法官劝诫刘某,欠款迟早要还。刘某考虑再三,联系建筑工程公司,希望能协助解决郑先生等人的劳务费问题。执行法官郑奇向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讲清利害关系,希望公司权衡利弊,不要因为一时糊涂影响了公司的信誉。最终,建筑工程公司当场将剩余8万余元劳务费用一次性结清,案件圆满执结。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