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离婚案,这位法官咋收到鲜花和锦旗

2024-02-01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谢谢陈法官的开导,是你给我重新生活的勇气和力量,我以后会带着孩子好好过!”今天,记者获悉,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李女士带着一束鲜花和一面绣有“亲民司法廉洁高效,止纷息诉尽心尽责”的锦旗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对法官陈荣娜和书记员陈梦超表示感谢。

李女士诉称,其于2017年经人介绍与张先生相识,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李女士称,因双方认识时间较短,缺乏了解,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张先生婚内出轨并与他人生育一子,现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李女士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案件受理后,陈荣娜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调解过程中,陈荣娜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有离婚意愿,但在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金额、财产分割上存在较大争议。李女士认为张先生出轨并育有一子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创伤,要求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张先生则认为李女士的陪嫁车辆、生育津贴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

为将婚姻失败对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伤害降至最低,陈荣娜设计出多套调解方案,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劝说双方当事人放下对彼此的情绪,奔向新的生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人于2023年12月30日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24年1月起至女儿满18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和承担,各自物品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此后再无任何经济纠纷。

收到当事人的认可和感谢,陈荣娜表示,家事审判有着较强的伦理性、情感性,冰冷的证据、机械的法条是无法完全化解的,情感修复,柔性审判,解决好当事人的揪心事、烦心事。最后,她仍不忘开导李女士,“婚姻结束并不代表你的人生失败。无论面临什么困难,相信你的母爱和勇气会让一切变得更好!”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棣 李刚 文/图

分享到: 编辑:周爱巧 统筹:杨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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