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暖曦被限制消费

2023-01-18 来源:正观新闻 分享到:

1月17日,江歌妈妈在个人微博发文称,刘暖曦已被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请网友们帮忙监督刘暖曦的消费情况。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月16日,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向刘暖曦(原名刘鑫)发布限制消费令,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法院于2023年1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江秋莲申请执行刘暖曦侵权一案,因刘暖曦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刘暖曦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刘暖曦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刘暖曦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刘暖曦(原名刘鑫)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限制高消费,申请人为江秋莲。不久前,刘暖曦因与江秋莲案件被强制执行,执行标的71.93万余元,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纠纷权案二审驳回刘暖曦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要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1月10日,江秋莲表示未收到刘鑫的赔偿,已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分享到: 编辑:陶莎 统筹: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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