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百万赔偿怎么划分?

2026-01-07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在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如何公平划分赔偿责任?面对受害人未来数十年的护理费用诉求,如何在一次诉讼中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今天,记者从巩义市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涉及一级伤残、赔偿标的逾百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该法院的调解给出了圆满答案。

2024年8月,张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周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周某受伤,两车受损。现有证据无法查明事故发生时两车的碰撞状态,交警部门未能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张某的车辆仅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履行了赔付义务。

同年12月,周某就前期医疗等费用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张某赔偿周某6万元。

2025年10月,经司法鉴定,周某因事故导致颅脑损伤,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构成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周某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张某在扣除交强险已赔部分后,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及剩余医疗费等共计100余万元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共计51万余元。

张某辩称,周某在事故中存在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等过错,应负主要责任。

巩义法院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交警调查,周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确有过错;张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行驶,同样存在过错。至于张某主张周某“左转弯未让直行”,因缺乏证据支持,其关于周某应负主要责任的意见亦无法采纳。

双方当事人对赔偿责任比例的争议相持不下,对赔偿数额及完全护理依赖产生护理费的争议更是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魏光辉在梳理双方责任基础上,结合相关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规定,并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同时援引类似案例进行引导,促使双方理性划分事故责任、合理确定赔偿比例与数额。

2025年12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分期向周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4万元。目前,张某已按期履行首期10万元的赔付义务。

本案的调解,不仅解决了本次诉讼涉及的赔偿问题,也将今后可能因完全护理依赖产生的长期护理费用一并纳入协议,实现了纠纷的一次性化解。同时,通过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魏光辉 郝梦媛

分享到: 编辑:刘潇潇 统筹: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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