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网约车充电被枯树砸中,损失谁来赔?

2025-10-27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网约车停放在充电站内充电,不想被绿化带里折断的枯树砸中车顶。“从天而降”的财产损失该由谁来赔?今天,记者从郑州市自贸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有最新进展,一起来看看答案。

刘某将自己的网约车停放在郑州市某充电站内充电,没想到绿化带中的一棵枯树折断,恰好砸中车顶,造成车辆损坏。当日,刘某报警并联系维修,共支出维修费1920元,车辆停运5天。经查,事发路段的绿化养护工作由某实业公司负责,案发区域属于道路公共绿地范围。

刘某主张因维修导致停运损失,并要求某实业公司、某充电服务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670元。某充电服务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充电平台的线上运营服务,实际管理责任由第三方承担,不应承担责任;某实业公司则表示,充电站不在其管理范围内。另查明,涉案车辆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该公司已将本次事故的相关索赔权益转让给刘某。

那么,案涉林木的管理人如何认定?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案涉树木位于道路公共绿地,属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范畴。根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该区域的绿化养护责任明确归属于某实业公司,即便车辆停放在充电站内,也不能改变树木所处公共绿地的属性,更不能因此免除养护单位的管理义务。某实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履行日常巡查、枯枝清理等养护职责,存在管理疏漏,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某充电服务公司仅提供充电平台的技术支持与线上服务,不参与充电站现场管理,且其与实际管理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非因平台原因造成的损害由管理方承担。本案损害系林木折断所致,与其运营行为无关,故不承担责任。

关于损失认定,维修费1920元有发票为证,予以支持;停运损失结合网约车行业实际情况,酌定为280元/天,5天共计1400元。因此,法院判决某实业公司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3320元,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说法:树倒伤车,管理单位难免责

道路绿化由专业单位养护,不能以“不知情”或“场地另作他用”推卸责任。此案中,树木位于公共道路绿地,属于日常养护范围,管理方未及时排查枯树风险,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车主而言,停车时应尽量避开明显枯朽、倾斜的树木,发现安全隐患可及时向园林、城管等部门反映,防患于未然。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慕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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