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两天内就实现“部分执行+经营解封”的双重目标!近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创新运用“先予执行+担保置换”司法举措,成功化解两起涉及辖区重点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生动展现了民法典护航民营经济的强大力量。
先予执行破题“两难”困境
案件源于省外两家供应商与高新区某重点企业的货款纠纷。供应商因长期未收回1400万元货款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导致企业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经营陷入停摆。面对供应商要求快速回款的迫切诉求,双桥法庭创新性采取“分阶段执行”策略:在确认被告对欠款事实无异议前提下,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公平合理处理民事纠纷的原则,先行裁定执行已冻结的700万元货款,同步接受被告提供的1400平方米房产作为反担保,及时解除对其基本账户的冻结。
这一举措既确保原告第一时间实现过半债权,维护了其合法债权,又为企业保留关键运营资金和招投标资质,并在48小时内办理完毕,精准击破“保权益”与“保经营”的矛盾僵局。
集约办案彰显司法效能
此次案件的快速办结,得益于双桥法庭在“立审执访”一体化建设中,打破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部门壁垒,建立“信息共享、环节联动、效能叠加”的工作机制,实现司法资源的高效配置。办案中,执行团队快速响应扣划指令、保全团队无缝衔接房产查封、信访团队实时跟踪企业反馈。这种集约化、协同化的办案模式,提升跨部门协作效率,为“先予执行”等制度的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示范效应激发市场活力
双桥法庭在严格依法办案基础上,将企业发展、职工权益、区域经济稳定纳入综合考量,通过财产担保置换等柔性措施,既维护法律权威,又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家企业”的机械执法,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要求的基层智慧,也是对民法典诚信精神的弘扬。
对供应商而言,意外提前收回半数货款,惊喜和感激之余,主动提出与企业进行和解,并愿意就后续货款的履行期限、利息等方面做出让步,体现出市场主体在法治环境下的诚信意识和合作精神。
企业也迅速恢复经营,拖欠的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时补缴,重新获得参与重大项目的投标资格。企业的正常运营不仅保障了职工的权益,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这种“一案解双困”的解决方案,生动诠释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是抽象概念,而是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高效来体现护航企业发展的温度。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窦萌萌 张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