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新密市境内现存有三段战国时期修筑的魏长城,被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如今的魏长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保护挑战,仍然遭受着人为损坏。对此,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们用法律武器来守护长城,让这座永恒的民族精神象征能够屹立在祖国的山河间。1月8日,新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以“回头看”的形式,来到魏长城,察看如今的模样。
新密市境内魏长城遗址位于新密市伏羲山区北部尖山风景区,三段分别位于五岭寨—沙岗段、蜡烛山—香炉山段、香炉山—小顶山古寨堡段。魏长城城墙体类型为石墙,以当地不规则毛石错缝干垒而成,总长4631米。
走近魏长城,检察官们发现,现在和魏长城遗址一样醒目的,不仅有新密市文旅部门刚刚设置的魏长城遗址保护界碑、文物安全警示牌等设施,还有新密市检察院在景区设置的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公示牌。
据新密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品介绍,《淮南子·说林篇》中记载:“秦通崤塞而魏筑长城也”,公元前358年,魏国为了防御西边的邻国秦国,越过崤关东侵魏国,先后修筑起长约100公里的南长城和洛水之滨的西长城。《后汉书·郡国志》记载,魏国在中原大地上修筑的南长城,“经阳武(今原阳县东南)到密”。“密”指今河南新密市。
2024年3月,新密市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电话,反映新密市魏长城遗址保护存在问题。接到电话后,王品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团队前后十余次到魏长城遗址主要点段进行实地访查,对每一处破损、每一处隐患,都认真记录、拍照取证。通过线索摸排,公益诉讼检察官分类汇总出魏长城遗址存在保护措施不到位、部分点段存在未设置长城保护标志牌、界桩或保护性设施设置不规范、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内存在建设项目、开发利用不规范三大类十处问题线索,并逐一列明问题情形、法律依据、监管主体,形成办案线索台账。
随后,根据摸排的线索,检察院联合新密市文旅局同涉长城点段的伏羲山管委会、米村镇政府召开长城遗址保护专项工作座谈会。针对魏长城遗址文物保护标志碑和保护界桩模糊不清、人为喷涂小广告、违法建设活动样板房、树立民宿广告牌以及游客随意攀爬长城遗址等问题,邀请三名省文保专家、两名长城保护员深入走访魏长城遗址三个点段,通过专业角度深挖细查魏长城遗址保护监管盲区,现场对如何设置保护界桩、防止人为踩踏、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提出指导意见,并在专家指导下逐条分析、共同研判,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据了解,截至2025年1月8日,新密市文旅局已对文物保护标志碑加黑涂色,清除标志碑体广告20余处。拆除民宿广告牌4处,拆除活动样板房约200平方米,设置文物保护宣传栏及文物安全警示牌30个、保护界碑60块,明确3名长城保护员和6名保洁员,并完善了日常巡查工作机制。2024年9月,新密市检察院与新密市文物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文物保护+检察监督”良性互动协作机制,明确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整治等协作措施,并定期监督检查,切实维护魏长城周边的自然环境。
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还延伸检察职能,以此案为切入点,在新密市古城县衙、打虎亭汉墓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置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公示牌,宣传公益诉讼的同时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将检察履职视角拓展到文旅领域,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
记者:鲁燕 通讯员:张胜利 朱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