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6年,遴选培育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300家,河南省瞪羚企业6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6万家,新增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万家……7月4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我省印发《河南省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实施方案(2024-2026年)(试行)》,公布一系列措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塑造新动能新优势,打造国家创新高地。
让更多惠企创新财税政策扎实落地。《方案(试行)》提出,我省要推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对企业出资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研发经费占比高和增速快的企业择优给予财政奖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设立创新联合体产学研联合基金,支持创新联合体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继续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企业围绕我省创新发展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支持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给予其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冠名权。
持续做实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全生命周期路径。设立省级天使投资母基金,重点投资我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做优现有科技信贷品牌,为“高精尖缺”初创期、快速成长期科技企业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为合作银行开展定制化、体系化的科技信贷能力提升培训。
同时,加大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的力度。持续实施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遴选培育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实施“科技副总”政策,试行“编制待遇在高校(院所),工作在企业一线”的科技人才靶向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另外,我省还将继续加快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发挥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持续开展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院校企业面对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列对接等活动,拓展科技成果线上线下对接服务。支持鼓励企业转移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对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方案(试行)》中还提到,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重新遴选。有效期内的瞪羚企业经遴选评估后成为创新龙头企业,不再保留瞪羚企业称号。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实施年报管理制度,累计两年未填报年报,按照规定取消其高企资格。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年度评价入库制度,已入库企业采取“更新信息,自主评价,核实赋予编号”,新入库企业采取“按需申报,逐级审核,达标赋予编号”。
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