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获悉,河南省专门为“专精特新”培育立法,《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省政府规章。
近年来,省司法厅积极开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立法工作,推动出台了《河南省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河南省标准化条例》《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健全完善了企业公平竞争、财政税收优惠、融资贷款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和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减负纾困、健康发展,以高质量立法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在此基础上,省司法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工作要求,主动谋划命题了《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立法项目,这是在省政府层面的全国首部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规章,并被省委常委会列为重点立法项目。
专精特新企业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发展工作。
为了以法治方式更大力度引导、鼓励、支持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促进专精特新企业的总量增长和质效提升,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我省实体经济活力、培育现代化河南建设新动能,省司法厅积极谋划,推动《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并顺利出台。
在这次立法中,我省除了书面征求行政机关、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外,为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充分了解企业需求,还会同省工信厅深入郑州、洛阳、许昌、新乡、鹤壁等地走访各类专精特新企业,和企业家面对面座谈,了解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认真听取立法意见建议。在立法审查阶段,我省系统梳理国家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支持政策,积极吸收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并邀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参与立法论证。同时,围绕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培育支持措施,组织财政、工信、金融、税务等职能部门召开了多轮协调会,进行立法协调。
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完善梯度培育体系的决策部署,针对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存在的企业规模小、总体数量少、创新能力弱、核心竞争力不强等短板,省司法厅结合河南实际,围绕“以更好更优更精准的政策红利,向市场主体释放政策高地的明确信号,吸引和培育更多的专精特新企业”这一目标,主要确定了以下立法思路:
一是树立鲜明导向,释放明确信号。通过立法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力度,营造更好更优的发展环境和创新氛围,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以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高地引导更多中小企业积极主动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道路,壮大专精特新企业集群;
二是突出梯度培育,推动梯次升级。根据专精特新企业中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针对每阶段企业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分级培育,制定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培育措施,推动企业由低向高梯次升级;
三是注重精准扶持,确保落地落实。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在发展中对土地、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的个性化需求,一方面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培育措施,另一方面鼓励省、市、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结合实际开展精准服务,确保优惠政策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得实惠。
记者 徐刚领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