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一案、恢复一片绿水青山 《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河南交出高质量法治答卷

2024-04-02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率先出台《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工作指引》、办理了“黄河保护法实施第一案”、达到“审理一案、恢复一片绿水青山”效果……《黄河保护法》一年,4月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通报河南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一周年情况。一年来,全省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持续深化改革,加强协调联动,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打造“18+1+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全省法院加强制度规范引领,结合河南黄河流域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黄委会等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出台《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工作指引》,指导全省法院全面准确适用法律,全面提升司法保护黄河的水平。持续深化集中管辖改革,自2020年9月1日确定对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实施集中管辖以来,去年,18个集中管辖法院全部挂牌成立环境资源法庭或者审判庭,覆盖全省、跨行政区划的“18+1+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全面落地见效。

郑铁中院会同洛阳中院等省内沿黄法院签署跨行政区划司法协作协议,构建跨区域案件受理、审判执行、府院联动、信访、调研、宣传等六项协作机制,协作配合机制更加精细化和具体化,推动形成省内一体化跨区域黄河生态司法保护格局。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每季度发布《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情况通报》,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黄河司法保护“一盘棋”协作机制更加优化强化。联合省水利厅等5部门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省内沿黄法院主动与同级检察、公安、水利、生态、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审结涉水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7件,判处罪犯284名,对潜在犯罪者形成有力震慑。

审结涉黄河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457件

全省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惩治犯罪,依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开采矿山、违法占用耕地、破坏文物遗址等犯罪行为,让犯罪者痛到不敢再犯,审结涉黄河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457件,判刑1036人。邵某某等人在黄河河道中非法采砂,被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被禁止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采砂活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案被称为“黄河保护法实施第一案”,被最高法院选为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审判各类民事案件55件,其中生态环境损害案件6件,赔偿金额总计1.3亿元。赵某某等人非法将生产粗酚过程中产生的含酚危险废物直接倾倒入露天土坑,对附近土壤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同时判令赔偿土壤污染修复费、鉴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共计30万余元,促进被损生态环境及时修复并通过第三方验收,实现生态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秉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审判理念,促进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和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职有机统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审结一审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72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审结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14件。案涉耕地在较短时间内复垦并通过验收,耕地种植条件得到及时恢复,达到了“审理一案、恢复一片绿水青山”的良好效果。

聘请720名环境专家协助查明技术事实

郑铁中院与省内沿黄法院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务实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形成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合力的法治格局。郑州铁路运输中院、三门峡中院与陕西渭南中院、山西运城中院联合会签《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省际间的司法协作交流机制,强化黄河流域系统司法保护。我们持续加强内外衔接联动。加强与检察、公安以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推动环境行政执法司法跨部门联动成为黄河流域保护工作的常态。

郑铁法院联合郑铁检察院等6家单位在延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设立省内首个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区划协作实践基地”,建立“跨区划管辖法院院长、检察长+属地管辖检察长+警长+林长+林场场长”的“六长”协作机制,形成司法审判、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的新格局。建立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咨询专家库、技术调查官库和专家人民陪审员库,聘请720名环境专家协助查明技术事实。联合郑州大学共建教学实践研究基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记者:鲁燕  文/图

分享到: 编辑:陶莎 统筹:邓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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