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退钱、一个不给货车车身,一起执行案就此陷入僵局。今天,记者从巩义市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曹元佳团队通过数次协调,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最终促使一起互负义务的案件顺利执结。
2022年12月,李某经人介绍购买安某达公司名下一辆货车,因王某称车辆仅是挂靠在安某达公司名下,自已是实际车主,李某就将购车款支付给王某,随后王某将车辆交付李某。但今年7月,该车辆车头被某恒信有限公司拖走,李某和王某方知该车辆被抵押用来分期贷款。李某要求王某退钱,王某辩称车辆被安某达公司私自抵押,造成的损失该由公司赔偿。
因双方意见不一,李某将王某、安某达公司诉至法院。因该公司在诉讼前已还款7万元,法院判决,解除李某与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王某需退还购车款6.3万元,李某退还车身。后王某未按时履行义务,李某于11月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曹元佳执行团队多次与双方沟通了解情况并组织协商,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被执行人王某认为李某更换了轮胎让自身权益受损,申请执行人李某表示自己未换车胎。
近20天的时间内,双方争执不休,互不相让。
12月10日下午,曹元佳再次与双方释法明理,告知他们都应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并根据双方需要提出“以车代偿”的想法,为他们提出了另一个解决思路。最终李某表示可以买下车身,王某返还部分欠款即可,王某也欣然接受,当场还款4.5万元。至此,这场纠缠不清的互负义务案画上圆满句号。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杨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