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吗?我有个执行案件在你们那里,我现在想交钱,你们的银行账户是什么,我现在就把钱打过去。”今天,记者从郑州航空港区法院获悉,一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急匆匆地打电话过来,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该公司涉及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郑州航空港区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其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10多万元,外加违约金、保险费等。判决生效后,因该公司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同时启动财产调查程序,经调查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虽有数套房产,因均无处置权无法启动拍卖程序,也未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关联案件查询,被执行公司涉及的多起执行案件,均已终结当次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将这一情况反馈给申请人后,申请人为难地说:“你们帮忙想想办法吧,被执行人不给钱,我们欠工人的工资就没有着落,这么多钱我实在凑不出来!”
考虑到被执行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又急需资金解决工人工资问题,执行干警向申请人释明了执行转破产相关法律规定,建议申请人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实现自身债权。
后申请人向郑州航空港区法院提交了被执行公司执行转破产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被执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出具了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将相关材料移送至郑州中院进行破产审查。
接到郑州中院受理破产案件通知后,被执行公司一下子慌了神,赶紧联系郑州航空港区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被执行公司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撤回了执行转破产申请,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惠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