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己当老板到“打工还债”……执行的案件千奇百怪,不仅考验法官执行的智慧与方法,也体现出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今天,来看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执结的这起案件。
在王某与河南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按照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28563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对公司名下财产发起总对总网络查控,但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承办团队将查找被执行人线索作为新的突破口。
经过一段时间查寻,承办团队最终在一家火锅店里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经了解,刘某公司经营确实遇到困难,被迫关门歇业。在那之后,刘某就在这家火锅店打工生活,同时攒钱支付欠款。面对执行干警,刘某表示自己有还钱意愿,从未想过要做“老赖”,但目前确实有困难,一次性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
承办法官经过认真考量,参照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双向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某筹钱现履行部分案款,并承诺努力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剩余欠款还上。承办法官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此案件,并与双方时刻保持联系,督促刘某尽快将剩余案款还上,申请人对此表示理解。
“海岳尚可倾,吐诺终不移。”执行法官介绍,诚信是人生道路上的通行证,该案中,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信守承诺,从自己当老板到“打工还债”,是在恪守着“诚信是金”的信条。在本次执行过程中,郑州高新区法院始终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权益和实际情况,在执行法官的主持和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充分保障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不仅实现了对个案的执结,更为推动形成人人守信、诚信为本的良好社会风尚提供了法律“养护”。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马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