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用破产和解,新郑这家电梯公司“起死回生”

2022-05-20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如何让债务人与企业达成破产和解,使企业转危为安,实现企业持续经营。5月19日,新郑市法院首次通过“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召开河南省某电梯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案的第一次债权人网络会议发布消息。该院审理的河南某电梯破产案件成功促成河南省某电梯公司破产案和解,为破产和解积累了宝贵的司法经验。

河南省某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成立,经营范围为电梯安装、维修、销售等。近年来,受房地产行业低迷、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困难,一直无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鉴于破产和解程序简化、机制灵活、周期较短、成本较低,法院认为,对债权债务关系较为简单的中小型民营企业而言,该程序能够迅速化解企业债务危机。

为避免河南省某电梯公司因简单进入破产清算后彻底退出市场,新郑法院引导企业与债权人选择破产和解程序,组织债务人与管理人多次协商偿债方案。3月22日,新郑法院受理了对河南省某电梯公司的清算申请。

在新郑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多次与该电梯公司及其债权人协调,电梯公司与债权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达成和解意向,并向新郑法院申请将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和解, 在尊重债权人、债务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新郑法院对和解协议草案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了重点审查,并依据债务人申请依法转入破产和解程序。

5月19日上午,该院为尽快让企业破产和解,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选择通过“线上”召开河南某电梯公司、公司代表等债权人会议,一次性全票通过了包括和解协议在内的全部表决事项。

河南某电梯公司破产案件的和解,不仅减少了企业和债权人的损失,保护了广大职工的利益,还盘活了河南某电梯公司的资产,为职工提供了就业机会,实现了多方共赢。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左世友 左林霞 文/图


分享到: 编辑:朱琳 统筹: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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