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66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开发建设了“豫冷链”全程信息化追溯系统平台,运用“豫冷链”系统实现对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的全程追溯。
首营企业运用“豫冷链”系统完成提前报备,经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并上传证明文件,赋“豫冷链”追溯码后才能销售。非首营企业通过“豫冷链”系统追溯码扫码入库、扫码销售。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豫冷链”追溯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流向信息,放心购买食用。一旦发现核酸阳性产品,一键查询定位,锁定阳性产品,迅速精准封存处置。“豫冷链”的建设应用,为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同时,我省严格市场监管。一是全面排查,摸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底数,逐个建立监管档案。二是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注册为豫冷链监管端用户,真实准确上传进口冷链食品及其相关信息,将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豫冷链”管理。三是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不得”。即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豫冷链”追溯码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落实“四个一律不得”规定、不进入总仓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我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进一步查漏补缺,持续扎紧进口冷链食品“口袋”,切实阻断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疫情风险。
郑报全媒体记者 汪辉 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