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好友“散伙”引纠纷 法官提醒再好的朋友合作也要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2021-05-29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生活中,不少人创业时喜欢找亲戚、朋友等“熟人”当合伙人,本是为了“众人拾柴火焰高”,实现互利共赢,然而俗话说“生意好做,伙计难搁”,因合伙经营而引发纠纷,进而“伤钱”又“伤感情”的也不在少数。今天,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就执结该起昔日好友间因“散伙”所引发的纠纷,执行法官强制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促使其全额履行了5万余元执行款。

冉某与毛某原本是大学同学,两人关系尚可。2020年3月开始,双方口头约定合伙经营化妆品网店,由冉某负责出资进货,毛某负责销售及其他具体合伙事务的执行,盈亏双方平摊。后因网店生意欠佳,加之双方就利润分配存在分歧,两人经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合伙。

两人“散伙”后,一直未对合伙经营期间的账目进行清算。此后,冉某多次找到毛某讨要欠款;但毛某则表示,自己压根儿就不欠冉某钱,冉某如果需要可以把没有卖完的货拿回去。多次协商无果后,双方矛盾激化、断了来往。后冉某于2020年10月将毛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毛某立即返还货款等费用。在案件审理期间,双方就货物返还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后法院判决,判令毛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冉某货款等共计5万余元。

因判决生效后,毛某未能履行,冉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执行法官的劝说,毛某不仅以手头没钱等为由百般推脱,还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执行法官经过查询,发现毛某名下有一辆轿车,遂对该车进行了查封。5月18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后,得知其名下的轿车正停靠在郑州某停车场内,遂立即出动,迅速对该车实施扣押并运回法院。

得知名下轿车被扣押后,“失联”已久的毛某这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项。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毛某全额履行了5万余元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法官随后表示,其近年来所处理的发生亲友间,因双方合作时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就合伙相关事项约定不详、管理不善等而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

为此提醒广大市民,合伙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确有必要进行合伙经营时,首先应注意对合伙人的信誉、偿付能力等进行考察。再则,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并在协议中对合伙人数、出资比例、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和退伙等容易引发纠纷的重要事项进行清楚明确的约定。不要因为怕麻烦,碍于面子而不签合伙协议。同时,各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还应注意遵循诚信原则,不仅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还要落实好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事务及时进行结算,避免出现“糊涂账”、亏损扩大的问题,从而最大限度避免在共同创业过程中发生纠纷,既影响经营也伤了感情。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朱永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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