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不急着要,还妨碍别人收钱 收到司法建议函妥了……

2020-07-01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某银行河南分行对法院拍卖的一套房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却不积极提供优先受偿金额及相关手续,导致申请人无法尽快拿到执行款。遇到这事该怎么办?管城区法院向该银行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其尽快提供手续,协助法院执行。

今天,记者获悉,该银行已向法院提交相关手续。据了解,司法建议函作为审判活动的延伸,旨在通过司法建议函督促被建议单位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是实现司法、执法双赢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司法服务手段。
在原告白某与被告刘某民间借贷一案中,刘某向白某借款后却未按约定时间还款,于是白某向管城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刘某偿还白某本金38.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白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管城法院依法查封了刘某位于郑州某地的房产。随后,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依法拍卖了该套房产。由于涉案房产涉及到某银行河南分行抵押、二抵抵押人常某。

根据优先受偿原则,银行为优先受偿,再者常某,其次是申请人白某。法院多次联系银行要求其行使优先受偿权并提供相应手续,但银行一直未提交。这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尽快实现,法院6月22日向银行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其于6月24日前尽快提供该房产的优先受偿金额明细及相关手续,逾期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该行承担。司法建议函发出后,银行于6月24日向管城法院提交了相关资料。
6月29日,房产拍卖的钱款已按受偿顺序发还银行、常某和申请人白某。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郭思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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