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随着两条到账信息提醒,申请人马某收到5.3万元货款,历时4个月的“定制产品”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今天,记者获悉,这背后是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远赴山西长治5个小时的耐心工作换来的。
2023年10月,申某在某铝产品微信群里和马某沟通,欲从马某处定制购买铝产品,双方协商一致后,马某将定制图纸等发给了申某确认,申某确认货物规格并通知马某可以定作货物,同日缴纳了5000元定金。但马某按照定制需求完成货物后,申某却迟迟不予提取货物。双方产生矛盾,引起诉讼。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后,申某没有如期支付货款。马某申请强制执行。
回郭镇执行团队接到该案后,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联系,沟通中,被执行人认为产品不符合他的预期,申请人又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图纸生产,被执行人不能随意毁约。
因被执行人远在山西,执行团队决定与山西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接,在对方的大力配合下找到申某。看到“闪现”的河南巩义法院执行人员,申某仍坚称:“不是自己想要的产品,不应该付钱!”执行员拿出定制产品时,双方的聊天记录、图纸等,告知被执行人申某应以事实说话,此外前期诉讼中,申某有异议却不到庭,已放弃庭审答辩、质证及辩论的权利,产生的不利后果,也应由其自行承担。对于判决结果,有义务履行。经过近5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后,申某自知理亏,当场转账5.3万元货款。
提醒:
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并不能成为逃避承担责任的方式,法院审理案件时会充分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益,而当事人也应当充分行使自身诉讼权利,表明观点提供证据诚信诉讼。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杨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