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规范举报处置办理,近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收到住建、交通、市场监管、消防、煤矿领域举报,通过举报平台进行转办。经核查属实的事故隐患,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确保闭环。经核查属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立即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事项符合受理条件的均应受理核查,但奖励仅限于符合意见规定的举报奖励情形。
记者 徐刚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