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农忙不 “踩坑”!法治干货送到农户家门口

2026-06-15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夏风拂沃野,麦浪尽归仓。当前正值“三夏”抢收抢种、田间管护的关键时节,为切实防范化解涉农法律风险,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护航乡村振兴,6月11日,河南新郑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乡村田间地头、特色种植基地等,开展“三夏普法护农”专项宣传活动,把法治课堂搬到农耕一线,让司法服务精准护航农事生产。

田间唠家常,普法答疑暖民心

在该市观音寺镇林庄村的田间地头,农户们刚刚完成小麦收割、新粮播种与灌溉作业,该院观音寺人民法庭庭长韩冰与人民调解员吕军海走到地头,与张某、李某等农户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今年小麦产量、粮食售卖、农资采购等生产情况,细致了解农户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难题与法律困惑。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韩冰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围绕夏粮收购交易、化肥种子选购、邻里农田地界、灌溉用水纠纷等高频涉农问题开展普法宣讲,逐条讲解交易维权、合同订立、纠纷调解等实用法律知识,引导农户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当天,该院普法队伍还走进林庄村向日葵特种农作物种植基地,聚焦特色农业发展法律需求,开展精准以案释法。普法宣传队伍的干警赵伟、范梦佳依托《人民法院报》典型案例资源,为基地负责人和种植农户普及涉农司法案例与专项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农户积压的种植、购销、理赔以及特色游园采摘等纠纷疑问,切实为农户排忧解难。

观音寺镇农户王某春耕时从个体经销商处购买一批专用复合肥,施肥后出现作物长势萎靡等问题。王某与经销商协商赔偿无果,双方僵持不下引发纠纷。

法院审理查明,该批次化肥存在有效成分不达标、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经销商退还农户购肥款项,并赔偿农作物减产损失。该案审结后,法院同步开展普法提示,提醒广大农户采购农资时务必选择正规商家,留存票据、交易记录,遇到农资质量问题可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切勿采取过激方式激化矛盾。

普法走心见效,司法护航乡村振兴

鲜活的案例、接地气的讲解,让在场农户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该院当天送法进乡村活动发放普法宣传品300余份,解答农户涉法疑难问题40余个。不少农户表示,此前遇到涉农纠纷不知如何处理,通过此次普法活动找到了清晰的解决办法,纷纷为法院贴心的护农服务点赞。

此次“送法进乡村”活动,精准对接“三夏”农事需求,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新郑法院将持续聚焦涉农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惠农普法、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服务,以法治力量筑牢粮食安全防线,为乡村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利 叶春苗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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