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近日,河南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在5月14日前,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明确,殡葬服务(包括殡仪服务和安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实行分级清单化管理并动态调整。省级殡葬服务基础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整理、生态安葬、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8项服务。在有效保障基础项目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各省辖市确定本地区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各地要严控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整理、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6项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基础项目收费由各省辖市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和参考区间,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合理收费。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树葬等不保留骨灰,以及符合土葬规定的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等生态安葬方式,按规定给予适当奖补。生态安葬费,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收取的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农村公益性墓地(农村骨灰堂)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费,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或者墓位。
墓位、骨灰格位单次使用周期不得超过20年,到期续交维护管理费的,继续使用。公墓、骨灰堂的运营单位应当按规定提取费用建立维护基金,在当地民政部门的监督下实行专账管理,用于后续维护和管理。
《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销售丧葬用品等经营行为的指导,按照“文明节俭、绿色环保”原则采用集中采购方式比选确定优质平价产品,有效压缩采购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征求意见稿》提出,健全收费公示制度,各省辖市民政部门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定价形式、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具体内容等信息。销售丧葬用品的,还应公示丧葬用品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信息,鼓励同步公示采购价与销售价。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
记者 袁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