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新政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

2026-02-01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对全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的适用范围、组织方式、工作程序等作出系统规范,进一步提升河南自然灾害应对和防范能力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分级开展评估特殊情况提级督办

此次出台的《办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遵循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实施的原则,以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为导向,对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办法》明确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分级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由省政府派出调查评估组,或者授权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较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由市级政府组织开展,一般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由县级政府视情组织开展。

自然灾害发生后,由负责调查评估的政府决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或者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灾害情况和影响进行研判,提出调查评估启动建议,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启动调查评估工作。

对性质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存在谎报瞒报等情形的自然灾害,经上级政府批准,由上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牵头提级调查评估。对有关典型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由上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挂牌督办,并视情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

强化协同联动科学开展评估

在工作机制上,《办法》提出,调查评估组由调查评估牵头部门、涉灾部门、公安机关、应急处置相关部门、受灾地政府、技术支撑单位人员和专家组成。调查评估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负责调查评估的政府指定或者由调查评估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

调查评估组应当制定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重点事项、方法步骤等内容,以及协调配合、会商研判、调查回避、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等要求,注重加强调查评估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过程管理。

调查评估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若干工作组开展调查评估工作,一般分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灾情复杂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项工作组。调查评估组应当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调查评估组组建和工作进展情况并邀其介入调查。

《办法》提出,调查评估的工作方法包括调阅资料、现场勘查、检验检测、数据分析、走访座谈、征集线索、问询谈话、专家论证等,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现代化技术获取灾害相关信息,深入开展统计、对比、模拟、推演等综合分析。

调查评估中发现涉嫌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相关问题线索的,应当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机关查处。有关地方、部门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灾害造成更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调查评估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或者奖励建议。

做好调查报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调查报告深受公众关切,《办法》对调查评估报告内容作出了规范。

明确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包括灾害基本情况、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灾害发生原因、主要问题和责任、主要教训、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等内容。调查评估报告由负责调查评估的政府批准。由上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挂牌督办的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应当经上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调查评估的政府批准。

《办法》明确,调查评估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形成调查评估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调查评估的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0日。

调查评估报告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办法》提出,灾害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按照调查评估报告的要求,组织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印发调查评估报告后一年内,由组织调查评估的单位牵头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记者 袁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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