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耕地堆放炉渣获利5万元,认罪悔罪仍获刑

2026-01-27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张某擅自堆放炉渣毁坏林地、耕地,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因此获刑并处罚金。今天,新密市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已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为依法保护土地资源敲响法治警钟。

2023年9月至10月,张某在未办理任何农用地使用许可及用途变更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擅自将新密市某电厂的1万余吨炉渣堆放至其承包的某村组土地内。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非法占用土地总面积18.02亩。

张某在该涉案地块堆放渣土、硬化道路的行为,造成农用地严重毁坏,张某从中非法获利5万元。

案发后,张某主动将堆放的炉渣全部清运清理,并对涉案土地进行复垦修复。经技术人员现场勘查鉴定,涉案地块炉渣已清除干净,土地平整度、土质状况均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和林业生产条件,受损农用地功能有效恢复。同时,张某全额退缴违法所得5万元,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其具有坦白、积极修复农用地、全额退赃、自愿认罪悔罪等从宽情节,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说法:切实守护土地生态和农业生产底线

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受法律严格保护,是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根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即便为土地承包人,也无权违规占用农用地从事非农业活动,一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法官提醒,使用土地必须严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农用地用途变更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切勿为谋取私利触碰法律红线。同时,破坏农用地后主动挽回损失、修复生态、认罪悔罪的,法院将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量刑时予以从宽考量;法院也将持续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切实守护土地生态和农业生产底线。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马营慧 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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