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为加快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更新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拟更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实际,科学制定电梯更新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更新电梯的参数、价格、拆除、安装、安全措施、业主出行保障、资金筹措、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事宜。为便于后期维修保养,同一小区更新的电梯尽可能选用同一品牌。
项目实施主体依法应组织业主对电梯更新方案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结果通过业主群转发信息、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表决书按照《郑州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附件填报,并在9月25日之前完成。
9月30日前规范签订合同。业主表决通过后,项目实施主体邀请不少于3家(含)拟参与电梯更新企业,通过招标、议标、邀标等方式确定电梯更新企业,项目实施主体依据中标通知书与电梯更新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品牌、型号、价格、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施工安全责任、验收程序、工期延误罚则、交付使用等相关内容。
12月10日前验收交付。电梯更新完成后,电梯更新企业要及时向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提交监督检验申请。检验合格后,项目实施主体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确保电梯合法合规使用。
12月20日前申请资金拨付。电梯交付使用后,电梯更新企业持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经实施主体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资金拨付申请表》等资料到项目所在地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拨付国债资金,市住房保障部门依据区县(市(记者 孙雪苹))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的资金拨付申请表,将国债资金直接拨付至电梯更新企业。
记者 孙雪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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