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边牧犬咬伤泰迪,拴绳≠免责

2025-08-07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只要给宠物狗拴上狗绳,就能在公共场所安心遛狗?今天,记者获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已审理的一起因宠物狗咬架而引发的案件,给所有养狗人敲响了警钟——即便都拴着绳,宠物狗之间的冲突也可能导致意外发生,文明养犬,宠爱还需与责任同行。

去年11月,杨先生的妻子和张某在小区附近广场同时遛狗。不料,张某饲养的边牧犬将杨先生家的泰迪犬咬伤。杨先生的妻子报警并将泰迪犬送往宠物医院治疗,诊断结果显示:泰迪犬多处贯穿伤,治疗费用共计1678元。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杨先生起诉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泰迪犬的治疗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民警现场调处视频、宠物医院治疗凭证等证据,可以证明双方都拴有狗绳、边牧犬咬伤泰迪犬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作为边牧犬的饲养人和管理人,未对宠物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戴嘴套等,导致其在公共场所咬伤泰迪犬,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杨先生的妻子在公共场所遛狗时,未严格约束泰迪犬的活动范围,对两狗相遇进而导致咬伤事件的发生存在一定疏忽大意。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张某承担80%的责任,依法赔偿杨先生家的泰迪犬治疗费用共计1342.4元。

提醒:养宠自由不等于放任风险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携带中大型犬、烈性犬外出须“绳套双全”;遇其他犬只应主动保持安全距离,及时约束犬只活动范围,避免犬只相遇导致的突发情况;发生纠纷时要及时固定视频、诊疗记录等证据。

拴绳只是文明养宠的“最低要求”,不是“免责金牌”,每位宠物的主人都应增强风险意识,承担好管理、看护责任,守护人宠和谐的公共空间。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穆童

分享到: 编辑:陶莎 统筹: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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