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二房东”收款后失联,租客被扫地出门!咋办?

2025-07-23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这房子不错,价格还能商量。”一条租赁信息让你动了心,通过聊天确认细节、线上签约、转账付款,流程一气呵成,仿佛租到了理想中的房子。可刚搬进去没多久,房主却找上门,说你住的是被违规转租的房子,限期搬离。想再联系“二房东”,对方早已将你拉黑,6000元租金就这样打了水漂。今天,来看看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真实房屋租赁纠纷案。

今年2月,李某通过微信联系宋某,咨询位于郑州市经开区某小区三室一厅的房屋租赁事宜。宋某自称代表房东出租房屋,并与李某见面签署《房屋出租合同》,合同显示出租方为“郭某”,由宋某代签。李某按照宋某指示,将三个月租金4500元及押金1500元共计6000元转账至宋某账户。入住不久后,房屋实际产权人郭某以未收到托管费用、房屋托管协议已终止为由,将李某赶出。李某随后联系宋某协商退款,却发现已被对方拉黑,诉至法院,请求返还租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宋某与郭某的房屋托管协议已终止,宋某无权出租他人房屋,且合同相对方不明,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考虑李某实际居住时间,酌定扣除一个月租金1500元,宋某应退还4500元。关于搬家费、误工费属合理支出,酌定支持800元。

办案法官提醒,因“二房东”“无权出租”等引起的房屋租赁纠纷频频发生,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网络聊天中的房源信息和口头承诺,务必核实出租人身份、房屋权属及相关授权情况,尽量选择正规中介或租赁平台进行交易,签约时要查验房产证、租赁合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和沟通记录,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经济损失。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慕淳

分享到: 编辑:陶莎 统筹: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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