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产品功效、虚构适用范围、食品冒充药品……5月14日,我省公布一批涉老保健品虚假宣传案件,以警示引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提升公众对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和抵制意识,共同守护好最美夕阳红。
案例一 夸大保健品功效 一养生保健店被查
焦作市某养生保健店在店内向老年人播放宣传视频,售卖一款名为“协和阳光干支颗粒”的产品,宣传资料中显示“干支颗粒能从根本上调理激活气血、能调整改善睡眠障碍、眼干眼涩……”等内容。该产品的说明书中显示“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脂,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当事人宣传内容明显夸大其产品功效,并有治疗疾病的暗示用语,与该产品的保健品性质不符。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当事人通过向老年人播放视频等方式,夸大宣传产品功效,并暗示能够治疗疾病,误导、欺骗老年人。该案违法行为持续不到一个月,在办案中执法人员坚持对当事人和老年群体同步开展普法教育,获得当事人积极配合和老年群体理解支持,实现了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理,切实保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 宣传保健品治病 一商行被处罚
济源市某食品商行在微信群通过发红包及收看直播发放礼品等方式吸引顾客观看其组织的直播讲座,并在宣传过程中宣称其销售的羊初乳“可以增强肠道健康、辅助降血压……”等。经核实,上述商品为普通食品,本身并不具备疾病预防及治疗等功效。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当事人在直播中通过“洗脑”,使老年人误认为羊初乳有疾病预防及治疗等功效。该案发现及时、查处迅速,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其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有效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守护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钱袋子”。
案例三 夸大医疗器械适用范围 一公司被罚款16万元
鹤壁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的“可喜安电位温热治疗仪”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当事人通过发放小礼品、免费体验等形式吸引老年人到其经营场所体验,再以“上课”等洗脑式的营销方式向老年人宣传不在该医疗器械核准适用范围内的作用,如“缓解高血压、糖尿病……”等,欺骗、误导消费者。鹤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1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该案属于典型的利用老年人健康焦虑实施的虚假宣传行为,通过加大惩处力度,使商家“不敢假、不能假”,为老年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案例四 虚构产品特点损害公平竞争 一公司被罚款20万元
河南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印制的CAR-T.细胞修复仪使用说明书中显示有“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年人各个年龄段亚健康人群、需要减肥、美容及延年益寿的人群;产品特点:1.改变了普通热疗设备单点局部导入方式,细胞修复仪由下而上,由里而外,使能量波均匀导入全身。2.能量波渗透到五脏六腑,血液、体液、骨骼、经络,从而促进全身升温并打通微循环。3.促进气血循环,提升机体免疫,达到阴阳平衡,人体自愈能力增强,恢复健康。”当事人虚构产品适用范围、产品特点,有损公平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荥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当事人通过夸大产品功能和适用范围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并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该案不仅从源头上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也对其他经营者起到了警示作用。
案例五 普通食品冒充药品 一公司被处罚30万元
某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建立微信群,在微信群、私聊和朋友圈宣传其销售的“地龙蛋白压片糖果”能治脑中风、心血管、糖尿病等疾病,并安排工作人员冒充患者向他人讲解服用其产品后的受益,将“地龙蛋白压片糖果”与药品直接挂钩,欺骗误导他人购买用于治疗疾病,而该“地龙蛋白压片糖果”实为普通食品。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当事人通过微信群等向老年人精准推送虚假内容,混淆食品与药品界限,并利用“患者现身说法”等话术进行误导,属于典型的利用社交平台实施虚假宣传案件,其手法隐蔽性强、危害面广。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行为严厉打击,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虚假宣传的出现,强化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提升公众对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和抵制意识。
记者 李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