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小微企业提质发展 引导首次“小升规”企业选择合适上市板块

2025-05-08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小微企业活,就业旺、经济兴。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印发《河南省支持企业“小升规”若干措施》,从企业培育服务、激励奖补、创新发展等方面,进一步促进我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推动小微企业提质发展。

开展小微企业升规纳统专项行动

分类动态培育“小升规”企业。按照不低于年度发展预期数的1.2倍确定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小微企业培育对象。对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

开展小微企业升规纳统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年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已达规模(限额)但未入统的企业及时申报入统。

加强对首次“小升规”企业培训辅导。引导首次“小升规”企业选择合适上市板块,形成重点突出、错位发展、梯次前进、持续推动的上市路径,提高企业上市辅导培育效率。

对首次“小升规”企业采取包容监管方式

建立首次“小升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加力推进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推动及时支付拖欠培育对象企业及首次“小升规”企业账款。鼓励、指导首次“小升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加大小微企业外贸支持力度,对参加境外重点展会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展位费、机票费补贴支持。建立“企业+外综服+跨境电商+展会”联动促进机制,支持小微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国内外市场。对小微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相关费用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推进“企业信息变更”等“一件事”高效办理,推行网上审批、“一站式”服务等便利化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对首次“小升规”企业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违不罚”。

为培育对象、“小升规”企业提供资金周转

鼓励各地制定激励政策,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政策倾斜力度。

各地应急周转资金池要积极为培育对象企业、首次“小升规”企业提供资金周转服务。依法依规将培育对象企业、首次“小升规”企业纳入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及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作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40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将符合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提高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最高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支持小微企业增加“含科量”、选聘“科技副总”

加大对培育对象和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积极参与选聘“科技副总”,选聘的“科技副总”按照规定在企业工作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科技副总”任职期间与企业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并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企业可申报技术转移奖补,按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本报记者 袁帅

《郑州晚报》版面截图

分享到: 编辑:陶莎 统筹: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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