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向父母借24万元买房,离婚时这笔借款怎么还?

2024-11-05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分享到:

当婚姻关系破裂,财产的分割便无法回避。那么,结婚后向男方父母借钱买房,在离婚时房产和买房的借款债务又该怎样分割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新密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王某(男)和李某(女)婚后,因买房向王某父母借款24万元并写有借条。随后,二人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双方的婚姻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的共同财产为一套房产,该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王某放弃此房产所有权,房产归女方李某单独所有。双方离婚后,该房产的购房款以及因该房产产生的其他债务均由女方承担。”离婚后,王某父母多次向李某讨要购房欠款未果,将李某诉至法院。
审理中,李某申请将王某追加为该案被告承担相应责任。法院经审查,李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追加王某作为该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根据借条和银行转账记录,王某父母与王某、李某二人存在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24万元借款中,有证据证明其中16万元用以支付购买房产的首付款。根据王某、李某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该16万元应由李某承担。而余下8万元借款无法证明用于购买房产使用,确定为王某李某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承担。法院依法判决后,李某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审理,依法判决维持原判。
说法:父母出资帮子女购房,应视为临时性资金出借
父母在子女购房时给予资助多为常态,但子女不能将父母的资助视为理所当然。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供养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多个指导性判例内容,父母出资帮子女购房,除书面明确表示赠与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马营慧 梁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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