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骑自行车锻炼身体,一边欣赏沿途美景放松身心,夜间骑行受到不少人特别是年轻人的青睐。然而,由于夜间光线昏暗,人们的观察范围和清晰程度会受到较大影响,夜间骑行也隐藏着一些安全隐患。今天,记者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审理一起由于“夜骑”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骑行者李某当场领取到首笔6万元赔偿款。
李某是一名“90后”骑行爱好者。2023年4月7日晚11时左右,李某在骑自行车沿园林道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中型货车追尾,致使李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的驾驶员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负事故责任。李某因此次事故住院治疗近三个月,花去了数万元的医疗费用。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肇事司机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决定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王某认为原告李某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就赔偿金额各不让步,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一方面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王某关心的焦点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另一方面从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推动纠纷解决,尽早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共向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7.5万元,分四笔支付完毕。协议达成当天,王某支付了首笔6万元赔偿款。
提醒:“夜骑”要健康更要安全
法官也提醒广大“夜骑”爱好者:要健康更要安全。在骑行时除尽量佩戴安全头盔、骑行装备,着亮色系或带反光条的衣服,有条件时在车前车后架设照明警示装备以确保自身安全外,还需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驶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不超速、不逆向,不脱把或手拿物品骑行;应遵守靠右行驶规则,注意避让机动车,不争道抢道,不独自骑行并与同伴保持安全距离;要集中注意力,不看手机,不听音乐;在视野较差环境骑行时,注意观察道路状况,慎防滑倒受伤,切莫让锻炼变成遗憾。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