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骑电动车撞上行人致对方受伤,无力负担数万元赔偿,这可咋办?6月19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最终以执行和解及被执行人亲属代为履行的方式,成功执结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3月9日,常老汉驾驶“老头乐”电动车行驶时,撞上了行人李某,致使李某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常老汉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因此次事故住院20天,其间,常老汉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李某将常老汉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常老汉赔偿李某损失的70%共计29844.64元。因判决生效后,常老汉并未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常老汉,他却表示:“我已经70多岁,这些年看病吃药也花了不少钱,根本没钱赔给他,不行你们就拘留我。”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询与实地查找,均未能发现常老汉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被执行人常老汉履行能力不足且患有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为有效从根本上化解纠纷,缓解双方对立情绪,促进当事人胜诉权益早日实现,执行干警找到常老汉的女儿,向其介绍案情,阐明利害关系。
同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面对面”沟通,劝说双方积极换位思考,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最终,被执行人常老汉的女儿表示愿意代父履行,申请执行人李某也愿意对赔偿金额予以退让。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常老汉的女儿自愿代为履行完毕。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裕启